发文标题: 关于启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4]12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9-29
实施时间: 2004-9-29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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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统计信息管理,提高保险统计工作效率,中国保监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开发了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经测试,该系统符合有关设计要求,现决定启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信息系统的启用时间为2004年10月15日,其中2004年10月至12月为信息系统试运行期间。
  系统启用后,各保险公司按照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采用本系统报送保险统计信息。在试运行期间,信息系统与保险监管报表并行。并行期间的保险监管报表仍按现行规定报送,2005年1月1日起停止报送。
  二、适用范围
  本信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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