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国税法[2007]302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30
实施时间: 2007-7-30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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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局,市局各处(室、中心)、稽查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国税法[2007]3号)要求,市局对现行的1991年至2006年3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为了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好现行税收法律文件,根据总局、省局的清理结果,市局对以往公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首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依据总局、省局文件清理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4件
  1、《杭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农业产品、废旧物资收购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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