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投标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会[2006]5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6-21
实施时间: 2006-6-1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2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省直各国有控股集团:
  为规范我省审计业务招投标活动,保护招标单位和投标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投标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福建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投标规范;
  2、评审内容及其权重设计参考表。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福建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投标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审计业务招投标活动,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平竞争,保护招标单位和投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