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金[2006]4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11-8
实施时间: 2006-1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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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设区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06]8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金融类企业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对上一年度企业本级及其各级子公司产权登记情况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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