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
发文文号: 审经责发[2004]65号
发文部门: 监察部 人事部 审计署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纪委
发文时间: 2004-11-24
实施时间: 2004-11-24
法规类型: 离任审计类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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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纪委、组织部、监察厅(局)、人事厅(局)、审计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人事(干部)部门、审计部门:
  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在全国普遍推开。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切实做好经济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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