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02]167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6
实施时间: 2001-8-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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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01]145)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音乐茶座(包括酒吧),系指无中式正餐或西式大餐供应,且营业时内均有乐手现场演奏的茶、酒、饮料现场供饮经营场所。
  二、除财税(2001)145号通知规定范围外,原京财税(2000)276号通知明确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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