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07]7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9-14
实施时间: 2007-9-14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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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劳动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 省财政厅
  1998年以来,我省各地普遍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从所有城镇用人单位职工逐步扩大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部分地区还实施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对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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