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注协发[2008]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2-22
实施时间: 2008-2-1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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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经省注协四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下发,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 为规范行业惩戒,加强行业监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业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申诉委员会是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受理会员对省注协作出的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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