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行[2007]109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7-12-6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差旅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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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现行差旅费开支规定已经不能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参照财政部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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