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07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民发[2007]7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0
实施时间: 2007-11-2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2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民政局(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加强我市社会福利企业规范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由民政、国税、地税、残联四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联合年审制度的要求,对全市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进行年审。现将进行2007年度联合年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