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2-20
实施时间: 2008-2-20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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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告,是指审计机关以专门文书方式,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的公告。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法公布审计结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依据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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