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开具发票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7]70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1
实施时间: 2007-1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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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开票问题的请示》(佛地税发〔2007〕18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纳税人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不是经营活动,没有发生经营业务收付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开具发票。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开票问题的请示
  佛地税发[2007]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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