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交通厅关于调整湖北省道路客运基本运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能交[2007]21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交通厅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12-4
实施时间: 2007-1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0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交通局(委)、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近年来,国家为应对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大幅上涨,多次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成品油价格上涨对我省道路客运运营成本产生了很大影响。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为疏导燃油价格上涨对道路客运影响的矛盾,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道路客运基本运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现行全省道路客运普通级客车座席基本运价标准0.09元/人千米调整为0.11元/人千米。道路客运普通级客车卧铺基本运价仍按原标准0.15元/人千米执行(详见附件)。运输经营者可根据市场的需求在旅客基准运价上上下浮动运价,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3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湖北省汽车旅客基准运价比差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