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价工农[2008]29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1-21
实施时间: 2008-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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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提价申报企业: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北省物价局公告》(2008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已经省政府批准,于2008年1月19日发布实施。根据《办法》和《公告》的规定,你企业已列入提价必须申报的范围。为了做好提价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告》中列入的企业提高列入提价申报范围的产品出厂价格(含厂、批一价和直供价格),应当按照规定在提价前10个工作日内将提价申请书面报告送达湖北省物价局。
  二、根据《办法》的规定,申请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名称、地址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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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格备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