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余市国家税务局、新余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7]263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8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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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余市国家税务局、新余市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请求批复〈新余市国家税务局、新余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余国税发〔2007〕16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上报的实施方案。
  推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是我省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一项新尝试,也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请进一步做好宣传,加强协调配合,规范操作流程,并按照省国、地税第六次联席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在试点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问题要及时向省国税局(征管处)、省地税局(征管处)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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