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8]2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1
实施时间: 2008-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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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十六字管理要求以及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特殊意义,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所得税日常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完整准确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时期,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处于“两法合并”交汇期,是执行老企业所得税条例的最后一次汇算清缴,其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一是做好新老所得税政策衔接的基础上,对企业2007年度全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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