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集中统一联合办理行政许可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9-5
实施时间: 2004-9-5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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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林省集中统一联合办理行政许可暂行办法》,已经2004年7月22日省政府十届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洪 虎
  二○○四年九月五日
  吉林省集中统一联合办理行政许可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方便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集中统一联合办理行政许可是指行政许可需要人民政府两个以上的部门分别办理的,本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由一个部门统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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