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规范调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价发[2005]24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5-12-5
实施时间: 2006-1-1
失效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工程预决算审计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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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
  为了加强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全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74号令)、《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99>225号)及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规范和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中期付款、竣工结算、工程招标标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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