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商服贸[2007]50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公安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12-26
实施时间: 2007-12-26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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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各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海关总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证监会、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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