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卫规财发[2008]6号
发文部门: 卫生部
发文时间: 2008-1-23
实施时间: 2008-1-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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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加强医疗机构价格管理的重要性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直接关系到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保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稳定,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为人民群众提供费用较低、质量较高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卫生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当前卫生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提高对稳定价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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