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07年度财务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会协[2007]138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07-12-25
实施时间: 2007-12-25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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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市财政局财务决算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执业机构”)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报表编制要求
  (一)报送对象
  全市2007年12月31日在册的执业机构均需报送财务决算报表。在市内设有分支机构的,由总所集中统一编制汇总报表;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编制分支机构的报表,其执业收入须全额计算;“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执业机构应以会计师事务所或以评估机构为主编制财务决算报表;2007年度批准设立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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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会费收取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