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便[2007]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7-2-8
实施时间: 2007-2-8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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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截至2007年1月31日,沪、深两市36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006年度财务报告,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过渡。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应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严格审计程序,在新旧会计准则转换调节过程中,对于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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