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帐簿、凭证、报表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征字[1997]2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9-29
实施时间: 1997-9-29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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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建帐建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省局统一制定了个体工商户帐簿、凭证、报表式样,现印发给你们,并就个体工商户帐簿、凭证、报表的印制、管理、使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次制定的帐簿、报表、凭证分为复式帐和简易帐两类。复式帐类包括:总分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明细分类帐、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留存利润表;简易帐类包括:营业收入简易帐、经营费用简易帐、商品(材料)简易帐、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库存商品盘存表。总帐、日记帐、简易帐必须采用订本式,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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