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征字[1995]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5-3-6
实施时间: 1995-3-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97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地方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普通发票的管理,保证完成税收任务,有利于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经济秩序和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发票是指在全省范围内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缴纳地方税的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包括统一发票、专用发票、机外发票)。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普通发票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对一切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凡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