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对军队系统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流字[1996]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3-6
实施时间: 1996-3-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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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对军队系统营业税的征收管理,根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我省军队系统征收营业税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关于军队系统营业税的征免问题
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1号通知中规定的军队系统各单位(不包括军办企业)附设的服务性单位,为军队内部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外经营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军队系统的范围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队系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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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已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地税函[2007]97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7
实施时间:2007-6-27
 

上述法规第一条二、四款,第二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鲁地税发[2010]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5-25
实施时间:20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