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意见
发文文号: 苏劳社险[2004]1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4-11-23
实施时间: 2004-11-23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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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0号、第23号)的规定,为推动我省企业年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意义
  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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