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会[2007]27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7-5-29
实施时间: 2007-5-29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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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指导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和《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大财会[2005]650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大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望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引导会计人员更新业务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能力和职业道  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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