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清算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1-15
实施时间: 2008-1-15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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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和处理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过程中涉及专业问题的研究和指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破产清算专业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破产清算专业指导委员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负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设执行机构,负责办理破产清算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  破产清算专业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过程中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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