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社[2006]98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3-6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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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民政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六日
  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农村低保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138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低保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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