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7]10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8
实施时间: 2007-6-18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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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做好宣传辅导工作。要通过印制发放宣传辅导材料,借助于新闻媒体,利用税务网站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方位多层面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辅导工作,使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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