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企[2005]48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经济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5-9-1
实施时间: 2005-9-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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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任务和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大委发[2003]19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大连市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经济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一日
  大连市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大委发[2003]19号),加快我市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工业产业集群化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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