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大连市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企[2006]366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经济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7-4
实施时间: 2006-7-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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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加快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我们制定了《大连市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大连市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四日
  大连市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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