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函[2007]6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10
实施时间: 2007-5-10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87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近5年来,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作用日趋显现,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但在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也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山东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06年度各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考核情况的通报》中指出,全省有个别县(市、区)落实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税收减免政策不到位。为进一步落实好再就业税收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