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日常税收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5]1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1
实施时间: 2005-1-21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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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税收秩序,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加强征管和稽查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日常税收检查包括注销检查、举报检查、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检查、自行选案开展的日常检查、上级交办案件的检查、其他部门转办案件的检查。
  第三条 市稽查局负责全市日常税收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 市内各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一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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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日常税收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附件.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第5号公告
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