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关于对重点大型商场普通发票开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征便函[2004]1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31
实施时间: 2004-12-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2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我市各大型商场以收款机专用发票换开手工版普通发票现象又有所抬头,其中大量的为变更品名换开、销售购物卡开具发票等违法开具行为,社会反响强烈。针对以上情况,为进一步强化普通发票的管理,规范普通发票开具秩序,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05年1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重点大型商场开具发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时限和范围
  重点检查2003年12月份以来纳税人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可以追溯检查。检查的重点对象为使用收款机专用发票的大型商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重点商场专项检查统计表.doc    
重点商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