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3]187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31
实施时间: 2004-1-1
失效时间: 2007-7-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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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99号)的规定,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减税、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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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25
实施时间:200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