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备案部分有关退[免]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退[2003]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12
实施时间: 2003-3-12
失效时间: 2007-7-25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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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单位已于2003年1月份完成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快报报送任务,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全面清算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在各单位尚未全面完成2002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没有最终审核确认并批准企业单证不齐(含信息不齐,下同)备案部分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下,为支持我市出口企业出口创汇,同时也为我市税收收入提供可靠和准确的收入来源,确保我市税收收入稳步增长,按期完成。经市局研究,决定暂以2002年度出口企业初步清算统计的备案数据为依据,分两批接受出口企业备案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2002年度各出口企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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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津国税法[2007]2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25
实施时间:200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