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兴业银行郑州分行所属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7]37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9
实施时间: 2007-12-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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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关于对我行辖属支行进行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兴银豫请[2007]5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的有关规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所属各支行帐簿设立不完整,不能独立核算,经研究,同意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为单位统一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预交所得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所属支行名单确认如下: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紫荆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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