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批准2005年度全省地税发票定点印刷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5]6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23
实施时间: 2005-2-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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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结合全省2004年度地税发票定点印刷企业年检年审工作的有关情况,经审核批准,浙江圣地票证印制中心等31家企业为我省2005年度地税系统发票定点印刷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批准具有2005年度地税发票定点印刷资格的企业,应于2005年2月底前向省地税局征管处申领2005年度的《发票准印证》。    
  二、未被批准具有2005年度地税发票定点承印资格的原定点印刷企业,由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局清理收缴其2004年度的《发票准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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