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字[2008]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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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墙改主管部门、新墙办: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和《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重新修订的《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七日
  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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