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新版<保险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征[2008]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4
实施时间: 2008-1-4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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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财税票据管理中心: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新版〈保险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新版《保险业专用发票》(式样附后)分为电脑版和手写版两种,电脑版发票代码为:231000730451,包装规格为200份/包,5包/箱;手写版发票代码为:231000732451,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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