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综字[2007]13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2-5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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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6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57号)的规定,为规范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款专用,经商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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