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会协[2008]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1-2
实施时间: 2008-1-2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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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会将组织2007年度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请你们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按时上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检查对象:
  (一)我会在册全部执业注册会计师;
  (二)外省市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所的,其分所注册会计师参加我会的任职资格检查。我会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外省市设立分所的,其分所的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由分所所在地省级协会负责。
  二、任职资格检查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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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xls    
2、XX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表.doc    
3、XX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登记汇总表.xls    
4、XX年度撤销、注销注册人员统计表.xls    
5、非执业会员申请表.doc    
6、任职资格检查相关部门会签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