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06]178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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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以下简称《规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1月份征期起,全省统一执行总局的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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