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立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6]28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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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立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6]7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合肥市国家税务局除长丰、肥东、肥西3县以外的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在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开立,其它市、县(市、区)包括长丰、肥东、肥西3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统一在当地中国农业银行开立。
  二、各单位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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