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换发稽查部门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发[2006]3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3-27
实施时间: 2006-3-27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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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外税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5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稽查部门稽查专用税务检查证的通知》(国税发[2005]20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一、各级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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