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落实情况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6]57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4
实施时间: 2006-12-14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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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外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落实情况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109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57号)精神和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规范税收执法和税务代理工作是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权和依法履行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行政监管职责的内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发布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注册税务师执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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