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及修改章程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证监基金字[2006]15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2-7
实施时间: 2006-2-7
法规类型: 基金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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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监管职责分工协作指引》(证监基金字[2005]113号)的规定,构建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的基金监管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决定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及修改章程等行政许可事项授权证监局办理。现将审核标准、程序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
  (一)申请材料
  详见《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4]147号)附件2。
  (二)审核依据及标准
  依据《公司法》、《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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