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5]15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9
实施时间: 2005-12-9
失效时间: 2010-12-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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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现将《辽宁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发给你们,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省局辽地税所[1997]326号、辽地税所[2000]342号第一条第一款、辽地税发[2004]135号第八条和辽地税发[2005]75号第三条同时废止执行。
  辽宁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特制定辽宁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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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3
实施时间:2010-12-23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5
实施时间: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