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3]10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12
实施时间: 2003-10-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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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
  为加强我省旅游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将《辽宁省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局。
  辽宁省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旅游行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属我省境内的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应纳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依本办法征收的营业税,适用税目为“服务业—旅游业”。
  旅游业,是指为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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